一、什么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一种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在从事医疗执业活动前,向原设置审批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执业登记手续,审核合格者可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登记了医疗机构的基本信息及核准其开展的执业内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要在医疗机构的大厅内张挂明示。
二、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2、房屋产权证书或土地使用凭证
3、资产评估报告
4、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审批表
5、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申请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登记)
6、北京市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审核表(设置医疗美容诊疗科目的)
三、哪些人不可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3)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4)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5)被吊销及吊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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