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就是先充值后消费的债券凭证。它是储值卡、会员卡、消费卡、积分卡、智能卡、打折卡等卡的统称。它分为实体和虚拟两种形式;实体形式包括芯片卡、磁条卡、纸券等;虚拟形式包括通过微信卡包功能发行的各类电子储值卡、会员、优惠卡券等。
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在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需要进行备案。
1.集团发卡企业:发行在本集团内使用的单用途卡的集团母公司。集团是指由同一企业法人绝对控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2.品牌发卡企业:发行在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使用的单用途卡,且拥有该品牌的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或者经授权拥有该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排他使用权的法人企业。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是指使用同一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3.规模发卡企业:除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之外的上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或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
4.其他发卡企业:上一会计年度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或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下的企业。
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第七条,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业务,需要向相关商务部门备案。
开展业务未按规定备案会有以下处罚:
1.《单用途发卡企业备案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审计机购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但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的餐饮企业除外;
4.实体卡样本、虚拟卡记载的信息样本;
5.单用途卡业务、资金管理制度;
6.单用途卡购卡章程、协议;
7.资金存管账户信息和资金存管协议;
8.集团发卡企业提交集团股权关系说明;
9.品牌发卡企业提交企业标志、注册商标所有权或排他使用权证明。
注:每个地区条件和资料稍微存在差别,具体可咨询我们。
1.准备申请材料: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资料准备好。
2.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
3.进行审查决定: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做出决定。
4.颁发许可证书:审查合格后,主管部门对符合规定的单位准予许可并颁发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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